刊登日期: | 2015/10/30 |
發文日期: | 2015/10/30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42900738B號 |
主旨: | 「雲林縣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」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五條及第六條附表,業經本府104年10月30日府行法一字第1042900738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上開令及辦法一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1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57條第3項規定辦理。 二、另請本縣衛生局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函報衛生福利部備查,及函送雲林縣議會查照。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-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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